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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新三板公司的自律意识哪里去了

  这是一则让人吃惊的报道:截至6月30日,共有108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没有按照要求披露2016年财报。这些公司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并可能被摘牌。

  按规定,凡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必须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年报。如果有特殊原因需延期,6月30日是最后期限。作为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公布经营状况是法定义务,如果不予履行,自然也就失去了作为公众公司最起码的条件。因此,世界各国的证券市场,都把拒不披露年报视为重大违规行为,相关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等,都会受到重罚,公司也要被退市。按理,在严厉的监管下,挂牌公司不会去触碰这条底线,可是在新三板市场,居然有多达上百家公司在这样做。这些公司并非业绩很差或经营很混乱,多数都不在会计师无法出具审计意见之列。它们拒绝公布年报,在某种程度上无疑具有某种主观故意。

  据初步了解,这些新三板挂牌公司选择不公布年报,是为了故意制造违规事件,试图以此为途径被强制摘牌,从而避免在主动摘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问题。而之所以希望摘牌,是因为这些公司认为在新三板市场的定价不合理,挂牌以来也没有获得融资便利,相反在交易中还容易被动产生“三类股东”的现象,进而影响以后转到主板或创业板市场上市。总之,这些公司觉得在新三板挂牌没有得到它们原本所希望得到的支持,因此选择以不公布年报的方式来达到退市的目的。

  企业要求在其上市或挂牌的市场上退市,这是应有的权利。只要有合理的理由,通过正常途径处理,都能得到理解与协助。这两年来,因为各种原因主动申请在新三板摘牌的公司不在少数。但是,以拒绝公布年报的方式,想通过违规来使公司失去挂牌资格,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这不仅会招致处罚,更在于公然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原则,暴露了公司治理的乱象,也极大地损害了公司的形象。作为投资者,对这种不惜以违规来达到目的的公司,哪里还有起码的信任感?一个敢于挑战监管权威的企业,很难想象会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说,擅自不公布年报的行为,也表明了相关公司自律水平很差,根本没有公众公司的股份制意识。这也更让投资人怀疑,这些公司当年的改制恐怕完全是流于形式,根本就是走过场。

  其实,再稍稍挖掘一下,类似的事情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中并不少见。有调查显示,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重大收购事项不召开股东会议讨论、任意调节利润、通过关联交易实施利益输送等,已经成了新三板挂牌公司中的高发现象。这些不自律的行为,极大地降低了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治理水平,也弱化了公司的投资价值。这样的结果只能是多输,也就是投资者利益受到了侵犯,公司发展被耽搁,而作为不自律行为的始作俑者,公司不得不承担相应的后果。

  确实,一段时间来,新三板发展不如预期,各方面改革推进迟缓,市场交投清淡,人们对此有各种议论和猜测是很自然的。不过,恰在这种时候大家也不妨回头看一看,这些挂牌公司主业做得怎么样?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各项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措施是否落实了?作为公众公司的义务是否完整履行了?如果在这些方面都还做得不够,甚至有的公司还故意不做,那么如果采取了一些促进新三板流动性的措施,乃至降低投资者门槛,吸引更多资金进入新三板,岂不是将引发巨大的市场风险?

  在有多达108家挂牌公司拒绝披露年报的时候,提出这些问题并非杞人忧天。据竞争力智库联合独立第三方机构中评信用管理公司和华科金控有限公司发布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成长指数报告和信用风险报告,有近七成新三板挂牌公司存在较大程度的信用风险。

  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既需要大胆的制度变革与创新,也需要参与的公司保持高质量,有很强的自律意识,这两方面的步伐一致了,市场前景无疑就很乐观。现在,很多人在呼吁加快新三板市场的改革步伐,这当然是必要的,但与此同时,还需呼吁新三板挂牌公司增强自律意识。若没了这一条,新三板市场不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作者系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