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德股份被实施自律监管措施
7月3日晚,新三板公司誉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6 月30 日收到股转系统《关于对上海誉德动力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因为公司申请挂牌文件中《2013-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出具,未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股转系统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邢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目前,誉德股份已取得更正后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3-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