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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重拳整信披违规 480家公司被警示或影响未来IPO

  ■本报记者 左永刚

  近期,全国股转系统针对挂牌企业提前使用募集资金、IPO进展等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2016年年报未披露等不规范治理以及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相关自律监管措施,并且已经连续多次发出集中自律监管措施。

  截至今年4月30日,大地股份、亚泰都会、银都传媒、枫盛阳、时空客、酒仙网等480家公司未按时披露2016年年报,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上述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相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对上述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上述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提醒上述挂牌公司,应当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据记者了解,全国股转系统可以对市场参与主体采取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目前,对挂牌企业出具警示函是较为严重的自律监管措施,仅次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

  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长朱为绎表示,警示函是自律监管措施中比较严重的一种,再严重一点就会变成纪律处分。一旦成为纪律处分,处罚等级将类似于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今年6月中旬,因IPO进展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族兴新材及董事长、总经理梁晓斌被全国股转系统通报批评,全国股转系统给予董事、财务总监、董秘、副总经理梁生涯三年内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同时给予华林证券暂停从事部分推荐业务三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6月下旬,全国股转系统针对相关主体及责任人出具超过20个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包括挂牌企业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两次定增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全国股转系统发出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并要求个别挂牌公司提交书面承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新三板挂牌公司因违反规则在1年内被多次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全国股转系统可以限制其变更转让方式、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业务的办理。并且,全国股转系统定期在官网公布对自律监管对象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包括发行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其董监高、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的信息。按照《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实施的纪律处分措施等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5年。

  朱为绎预计,“上述未披露年报企业就算摘牌了,去申报IPO,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其董监高带着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应该也是会受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