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公司筹建期间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筹建行为,在源头上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四个方面严格开业验收工作,预防公司管控不到位、经营激进、治理失效、资本不实等风险。一是加强对筹建规划落实情况和公司章程有效性的审查。二是加强股东资质穿透性和入股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股东提供详细资金来源说明及证明材料,对于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实际控制人变更、关联关系变化等情形的,将进行追溯核查,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同时,明确筹建期间股东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股权。三是增加面谈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四是完善验收标准,强化长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