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为北京高房价“降温” 6月房贷已降至年内新低
8月3日,北京银监局副局长蒋平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银行业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效果显著,贷款发放节奏持续放缓,具体投向符合政策导向。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进一步升级。要求“认房又认贷”,且二套房首付上调到60%,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高达80%,业内也称之为“3·17新政”。
北京银监局披露的数据显示,“3·17新政”实施以来,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在较1、2月份大幅下降的基础上持续回落,3-6月份,北京地区银行业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金额分别为239.21亿元、236.08亿元、218.15亿元和158.46亿元。
且在个人住房贷款中,支持“刚需”群体购房的贷款占比超过七成,其中6月发放的执行“3·17新政”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对无房群体发放贷款金额占比为83.11%、贷款户数占比为81.17%。
除个人按揭外,北京辖内商业银行对个人商业用房的贷款余额增长也明显放缓,二季度的月均增量仅为一季度的一半,其中6月份对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发放额比3月份下降三成。
降温政策密集出台
据蒋平介绍,政策出台方面,北京银监局会同市住建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先后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后续政策。政策的连续性、专业性和全面性不仅封堵了投资、投机的通道,更有力引导和稳定了社会预期,成为房地产市场“降温”的主导力量。
如3月24日发布政策,对“假离婚”和“借名买房”等规避新政的手段加以限制;3月26日发布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个人购买商用房的限购范围,打击了违规销售、炒作商办房的行为;4月19日发布新政,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效遏制了洗钱等相关犯罪。
今年3月24日,央行银管部、北京银监局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总体上从严控制个人购房贷款增量,严格落实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
央行营管部和银监局还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进行严肃问责。
北京的房地产新政出台以后,也有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相关部门认为,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出现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要求各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对使用“首付贷” 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通知也要求,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另外,前述通知还要求,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房地产专项检查持续至年底
蒋平表示,政策落地方面,“3·17新政”出台次日,北京银监局即会同央行营管部组织辖内38家中外资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银行准确领会新政精神、控制房贷增量、加强内部审慎合规管理,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客户解释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将政策落实到位。
此外,银监局还牵头组织对辖内银行机构开展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并且这一检查将持续到年底。同时北京银监局还积极参与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专班相关工作,负责按周监测、定期统计全市商品住房企业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对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调控政策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全面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政策研究等。
为进一步了解辖内银行机构房地产相关业务承压能力,蒋平表示,北京银监局还及时组织辖内相关银行机构开展房地产压力测试工作,摸排房地产相关业务的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新政出台后,北京地区房地产交易量和成交价格双双回落,市场趋于理性。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住房市场发展分析报告》,二季度北京地区房价下跌7.74%,其中5月、6月连续环比下跌,6月北京房价中位数已经跌破6万元/平方米。同时,相关数据显示,6月北京市商品房成交套数比3月下降36.9%。
为了巩固调控成果,蒋平也透露,下一阶段,北京银监局将继续督导辖内银行业机构严格落实北京市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开展房地产相关业务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