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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畅谈法制引领发展

  2017年6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协会副会长、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主席、嘉实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赵学军主持,协会会长洪磊、副会长钟蓉萨、张小艾、副秘书长陈春艳以及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

  洪磊会长表示,基金行业是法制的受益者,基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法制工作保驾护航。法制工作专业委员会人才汇聚,地位特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的行业枢纽,是集中反映行业呼声、完善法制建设的行业智库,希望委员会能够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团结带领全行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赵学军主席表示,资本市场的发展关乎国家命运,基金行业是资本市场至关重要的力量,资本市场和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健全的规则体系。委员会一定不负重托,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专业为驱动,以法制引领发展。其他委员也表示,将认真贯彻《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协会章程,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努力反映行业声音,解决行业问题,营造行业“良币驱逐劣币”的良好竞争秩序,积极推动行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

  会议对基金行业实施“营改增”涉及的法制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认为,税收是国家的支柱,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在基金行业实施“营改增”对市场稳定、对外开放、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关键阶段,应当稳中求进。会议建议,在实施“营改增”的过程中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推进相关政策实施。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对“营改增”的总体安排,降低整体税负,简化征收环节;要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和协调性,坚持《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础法律关系,在征缴安排中尊重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体现政策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以“营改增”为契机建立健全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资本市场综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形成有利于资本形成和长期投资的综合税制安排。会议强调,全行业要全力配合好国家税制改革,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履行基金行业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形成行业与社会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